关于在城区开展“安全出行 畅行丹江口”活动的通知
尊敬的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居民出行安全,积极营造有序、畅通、文明、和谐的城市交通环境,自即日起,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市城管执法局将联合城区五办(处)综合执法中心,在城区常态化开展“安全出行 畅行丹江口”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的主要内容
1.规范机动车乱停乱放(含人行道)行为;
2.规范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乱停乱放行为;
3.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占用、堵塞消防通道行为;
4.规范机动车在人行横道(斑马线)前不主动礼让行人行为;
5.规范机动车驾乘人员车窗抛物行为;
6.规范非机动车乱穿马路、闯红灯(含右转专用道闯红灯)、逆向行驶、违法载人、未佩戴头盔行为;
7.规范行人乱穿马路、闯红灯行为;
8.规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二、违法违规责任
凡有上述交通违法违规行为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十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十堰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依法实行口头警告、扣分、罚款、拖移、扣留等处罚措施。同时,对活动中查处的交通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一律通报至当事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地、所属单位,涉及社区居民的通报至当事人所在社区(村)。
丹江口市公安局
丹江口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丹江口市均州路街道办事处
丹江口市大坝街道办事处
丹江口市三官殿街道办事处
丹江口市丹赵路街道办事处
丹江口市新港经济开发管理处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