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朱强是个惯犯。2022年3月,被害人许坤从他人口中得知朱强有可以赚钱的项目,于是主动找到他,希望一同创业。朱强立刻嗅到了“商机”,欣然答应合伙赚钱。此后,朱强开始设计一个承包学校食堂项目的骗局。
同年5月,朱强告诉许坤,崇仁县某学校的食堂将对外承包,他已经和学校初步接洽,机会难得。许坤听后十分心动,当即表示愿意合作。同年8月底,朱强以“前期商谈需要费用”为由,让许坤转款7万元。许坤二话不说,通过微信完成了转账。
没过多久,朱强提出新的“要求”,声称承包学校食堂需要先向崇仁县教育局缴纳60万元押金,让许坤尽快筹集资金。急于拿下项目的许坤,于同年11月分4笔向朱强共计转账50万元。随后,朱强向许坤发送了一份伪造的“食堂租赁合同”,这让许坤对其深信不疑。
2023年年初,朱强又声称“需要送22万元感谢帮忙的领导”,让许坤出一半,也就是11万元。许坤随即向朱强转款11万元。其间,许坤多次找到朱强询问事情进展,但是都被朱强以各种理由搪塞过去。
2024年8月,眼看项目迟迟未落地,许坤急忙找到崇仁县某学校校长,询问食堂承包事宜。
“我们学校的食堂从来没有对外承包过,也没有人和我谈过相关合作。”校长的回答如同一盆冷水将许坤浇醒。这时,许坤才意识到自己被朱强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