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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能进、雨能进、国王不能进”通常用来表明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都不能非法侵入。11月6日,丹江口女子李某却因经济纠纷未得到解决,擅自闯入他人家中赖着不走,上演了一出闹剧,最终受到公安机关的处罚。李某与张某之间有经济纠纷,多次协商未达成一致,李某便决定去张某家协商。当李某来到张某家门口发现张某不在家,却看到张某邻居王女士家门开着便闯入其中,逼迫王女士及其家人帮助联系邻居张某。王女士多次要求李某离开,但李某一直采取坐卧等方式拒不离开,无奈,王女士只能报警。丹江口市公安局土关垭派出所民警到达现场后多次劝说并告知李某其行为涉嫌违法,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但李某仍拒不离开。最终民警将涉嫌违法的李某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根据处警民警执法记录仪显示,李某非法闯入住宅时长约为1小时,直接影响了王女士及家人正常生活。目前,李某已因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行政拘留10日并处600元罚款的处罚。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未经他人允许,非法强行侵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无故拒不退出的行为。住宅,是公民居住、生活的处所,非法侵入他人住宅必然会使公民的正常生活受到干扰,不但侵犯了他人私有财产的所有权,也侵犯了他人隐私和自由。《宪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是指违背宅内人员意愿或无法律依据,进入公民住宅,或进入住宅后经要求退出而拒不退出的违法行为。公民在遇到以上情况,应采取有效措施,立即报警,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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